2025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备案通知书,就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境外发行上市事项出具备案意见。根据通知书内容,迈威生物拟发行不超过62,664,6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备案通知书明确,自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迈威生物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公司需在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该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同时,若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证监会在通知书中强调,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aigc/ggxg/zjhba/2025-11-22/doc-infyhire7307065.shtml


Leave Your Comment Here